了法的意思、了法的詳細解釋
了法的解釋
(1).佛教語。謂領悟法理。 唐 澄觀 《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卷一:“《十忍經》雲:了法不在言,善入無言際。” 宋 王安石 《望江南·歸依三寶贊》詞之二:“願我六根常寂靜,心如寶月映琉璃,了法更無疑。”
(2).解決問題的辦法。《歧路燈》第四四回:“﹝ 譚紹聞 ﹞到了半夜,猛然牀上坐起,説道:‘罷了,我竟是上 亳州 尋我舅舅去,天下事躲一躲兒,或者自有個了法。猛做了罷。’”
詞語分解
- 了的解釋 了 ǎ 明白,知道:明了。一目了然。 完結,結束:完了。了結。 在動詞後,與“不”、“得”連用,表示可能或不可能:看不了。辦得了。 與“得”、“不得”前後連用,表示異乎尋常或情況嚴重:那還了得! 了
-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。法理。法紀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
專業解析
"了法"的漢語詞典釋義
一、基本釋義
"了法"為佛教術語,指透徹領悟佛法真谛,達到解脫的境界。其中:
二、佛教語境中的深層含義
在佛典中,"了法"包含兩層核心内涵:
- 認知層面:徹底理解"諸法性空"的真理,洞察萬物緣起無自性。
- 實踐層面:通過戒定慧的修持,斷除執念,證得涅槃寂靜。
例如《大智度論》雲:"了法無生,心自解脫",強調悟得法性本空即得自在。
三、現代引申用法
當代漢語中,"了法"偶見于文學或哲學讨論,引申為:
- 對事物本質的透徹把握(例:他潛心研究十年,終于了法其中玄機)。
- 解決問題的高超能力(例:此法精妙,堪稱了法)。
權威參考來源
- 《漢語大詞典》(上海辭書出版社):"了法"詞條釋義及佛教用例。
- 《佛學大辭典》(丁福保編):詳釋"了法"的宗教哲學内涵。
- 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》(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):收錄其現代引申義。
- 《中國佛教百科全書》(賴永海主編):闡釋"了法"在禅宗與唯識學派中的差異。
(注:因詞條專業性較強,釋義主要依據權威工具書及佛學典籍,未提供網絡鍊接以确保信息準确性。)
網絡擴展解釋
“了法”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,其釋義和用法可綜合如下:
一、核心含義
-
佛教術語
指徹底領悟法理或真理,強調對佛法或自然法則的深刻理解與超越。例如,唐代澄觀在《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中提到“了法不在言”,指佛法本質超越語言描述。宋代王安石詞作中也用“了法更無疑”表達對佛法的透徹領悟。
-
解決問題的方法
在現代語境中,可引申為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。例如清代小說《歧路燈》中,用“了法”指代化解困境的有效手段。
二、詞源與結構
- 詞素解析:
“了”意為完全、徹底,“法”指法則或規律,組合後強調對法則本質的透徹掌握。
- 演變過程:
從佛教“超越塵世束縛”的宗教概念(如唐、宋文獻用例),逐漸擴展至世俗語境中表達“根本性解決途徑”。
三、使用場景
- 宗教領域:描述修行者達到“無惑”境界,如“心如寶月映琉璃,了法更無疑”。
- 日常生活:強調對技能或知識的深度掌握,如“他對編程已有了法”。
- 文學創作:常見于古典小說和詩詞,體現解決問題或哲理思考。
四、注意事項
- 發音:讀作“liǎo fǎ”時側重佛教含義;讀“le fǎ”則偏向現代引申義(見、6)。
- 辨析:與“了悟”不同,“了法”更強調對客觀法則的掌握,而非主觀覺悟。
如需更詳細文獻例證,可參考《華嚴經隨疏演義鈔》《歧路燈》等原著(來源:、2、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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