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約的意思、略約的詳細解釋
略約的解釋
(1).簡略配制。 宋 樂史 《楊太真外傳》上:“上命棃園弟子略約詞調,撫絲竹,遂促 龜年 以歌。”
(2).約略。 清 黃鈞宰 《金壺浪墨·熙朝財賦》:“裡中諸前輩,過訪先君,各述熙朝盛事,與夫財用豐嗇之原,今猶略約識之。”
詞語分解
- 略的解釋 略 大緻,簡單,不詳細:大略。簡略。粗略。略微。略有所聞。略知一二。 省去,簡化:省略。忽略。其餘從略。 簡要的叙述:史略。要略。事略。 計謀:方略。策略。戰略。 搶,掠奪:侵略。攻城略地。 詳 筆
- 約的解釋 約 (約) ē 繩子。 拘束,限制:約束。約法。制約。約定俗成。 共同議定的要遵守的條款:立約。條約。契約。 事先說定:約見。約會。 邀請:約請。約集。 節儉:節約。儉約。 簡要,簡單:由博返約。簡約
專業解析
“略約”是現代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特征的副詞兼形容詞,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核心義項:
一、表估量範疇(副詞)
指對事物數量、範圍或程度的非精确描述,相當於“大約”“大概”。該用法常見於文獻計量與現象描述,如:“觀測數據顯示兩地直線距離略約三百公裡”(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》第7版,商務印書館)。《紅樓夢》第三十五回“略約幾樣細點”即體現此用法。
二、表性狀範疇(形容詞)
描述事物呈現的簡略性或輪廓化特征,與“詳盡”構成反義關系。如《魯迅全集》中“略約的輪廓勾畫出時代剪影”即強調形象的不完整性(人民文學出版社,2005年修訂版)。《漢語大詞典》指出此義項可追溯至宋代文獻,多用於文藝評論領域。
權威文獻參考來源:
-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《現代漢語詞典》(第7版)
- 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》
- 羅竹風主編《漢語大詞典》(商務印書館國際有限公司)
網絡擴展解釋
“略約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:
1.簡略配制
指對事物進行簡要的整理或安排,常用於描述文字、藝術等領域的簡化處理。例如:
- 宋樂史《楊太真外傳》記載,唐玄宗曾命梨園弟子“略約詞調,撫絲竹”,即對樂曲進行簡化的編排。
2.約略
表示大緻、粗略,強調不精确或模糊的狀态。例如:
- 清代黃鈞宰在《金壺浪墨·熙朝財賦》中提到“今猶略約識之”,意為對往事的記憶已較為模糊。
補充說明
- 詞性:形容詞或副詞,具體用法需結合語境。
- 現代使用:當代使用頻率較低,多見於古典文獻或特定書面表達中。
- 近義詞:簡略、粗略、大緻;反義詞:詳盡、精确。
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用例及權威詞典釋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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