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守的意思、假守的詳細解釋
假守的解釋
古時稱權宜派遣而非正式任命的地方官。《史記·南越列傳》:“因稍以法誅 秦 所置長吏,以其黨為假守。”《漢書·項籍傳》:“ 會稽 假守 通 素賢 梁 ,乃召與計事。” 張晏 注:“假守,兼守也。” 宋 葉紹翁 《四朝聞見錄·節度》:“ 太祖 罷節度,立權發、遣與、權知之類,故士大夫作郡,皆自稱曰假守,謂非真節度也。”
詞語分解
- 假的解釋 假 ǎ 不真實的,不是本來的,與“真”相對:假山。假話。假冒。假釋。假死。虛假。真假。弄虛作假。 借用,利用:假借。假貨。假道(借路)。假手(利用他人為自己辦事)。假公濟私。不假思索(用不着想)。 〔
- 守的解釋 守 ǒ 保持,衛護:守成(在事業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守禦。守身(愛護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節)。守節。守恒。守望相助。墨守成規。 看管:看守。守護。 在一個地方不動:守株待兔。留守。 遵照:遵守。守法。守
專業解析
假守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含義的複合詞,其詞義與古代職官制度密切相關。從構詞法分析,“假”為動詞性語素,表示“代理、暫代”之義,《說文解字》釋“假”為“非真也”,引申為臨時性職務;而“守”為名詞性語素,特指“郡守”或“太守”類的地方行政長官,如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》載“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”。
詞義解析:
- 本義:指代“代理郡守”的職位,常見于秦漢至隋唐時期的職官體系,如《史記·南越列傳》載“因稍以法誅秦所置長吏,以其黨為假守”,此處“假守”即暫代郡守職權者。
- 引申義:後世亦用于描述非正式授權下的臨時管理者,如宋代文獻中“假守州邑”可指臨時委派的州縣治理者。
文獻例證:
《資治通鑒·漢紀》注引《職官志》雲:“假守者,權攝其職,非朝廷正授也”,表明其職務的臨時性與非正式性。清代考據學家王鳴盛在《十七史商榷》中進一步考證:“秦漢假守之制,多因戰事或官吏空缺而立”。
現代應用:
該詞現多用于曆史研究或古文閱讀領域,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代理、暫管的核心語義。
參考來源:
- 《漢語大詞典》(商務印書館,1994年)
- 《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》(中華書局,2015年)
- 《資治通鑒》胡三省注(中華書局點校本)
網絡擴展解釋
“假守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讀音為jiǎ shǒu,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延伸,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理解:
一、曆史官職含義
基本解釋:指古代臨時派遣或非正式任命的地方官員,屬于權宜性職務,而非朝廷正式任命的職位。
- 來源依據:該用法多見于史書,如《史記·南越列傳》記載“因稍以法誅秦所置長吏,以其黨為假守”,《漢書·項籍傳》也提到“會稽假守通素賢梁”。
- 職能特點:這類官員通常代理郡守等職,如宋代文獻提到“士大夫作郡,皆自稱曰假守,謂非真節度也”。
二、引申含義(成語用法)
基本解釋:字面意為“虛假地守護”,引申為表面上承擔責任,實際未履行職責。
- 構成解析:“假”指虛假,“守”指守護,組合後強調形式化、不務實的态度。
- 應用場景:多用于批評敷衍塞責的行為,例如“假守邊防”可形容疏于職守的官員。
“假守”一詞需結合語境理解:
- 曆史語境:指代理或臨時地方官(主要用法)。
- 現代引申:可形容形式主義、不負責任的行為(較少見)。
如需進一步考證,可參考《史記》《漢書》等史料或權威詞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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