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辭的意思、過辭的詳細解釋
過辭的解釋
亦作“ 過詞 ”。過頭話;過當之言。《禮記·哀公問》:“君子言不過辭,動不過則。” 清 江藩 《漢學師承記·洪榜》:“曾無溢美,必有過辭。” 羅惇曧 《文學源流》:“夫 仲舒 《繁露》,多陳五行, 康成 注經,雜引緯侯,若概雲僞妄,無乃過詞。”
詞語分解
- 過的解釋 過 (過) ò 從這兒到那兒,從此時到彼時:過江。過賬。過程。過渡。過從(交往)。經過。 經過某種處理方法:過秤。過磅。過目。 超出:過於。過度(?)。過甚。過獎(謙辭)。過量(刵 )。過剩。過猶不及
- 辭的解釋 辭 (辭) í 告别:告辭。辭訣。辭行。辭世。辭别。 不接受,請求離去:辭職。辭呈。 躲避,推托:不辭辛苦。辭讓。辭謝。推辭。 解雇:辭退。 同“詞”。 優美的語言:辭藻。修辭。 講話;告訴:“請辭於
專業解析
“過辭”一詞在漢語中具有雙重釋義,其語義内涵可從古籍用例和訓诂學角度進行解析:
一、動詞性用法
指超越事實的誇張言辭。《漢語大詞典》引《左傳·昭公八年》“君子之言信而有征,故怨遠於其身;小人之言僭而無征,故怨咎及之”為訓釋依據。此義項強調言語與事實的偏差,如《論語·憲問》載“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”,即暗含對“過辭”現象的批判。
二、名詞性用法
特指已消逝的古代文辭體系。《說文解字注》考“辭”字本義為“訟辭”,段玉裁注雲“辭謂篇章之成文者”,故“過辭”可指代前代典籍中不再通行的特殊表達方式。如《周禮·春官》記載“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”,其中涉及的古語即為典型“過辭”。
該詞在語義演變中體現了漢語詞彙發展的曆時特征,動詞用法側重於言語倫理維度,名詞用法則承載着文化傳承功能。兩個義項共同構成對語言表達的哲學思考,既警示言說者避免虛妄之辭,又提示研究者關注語言的時代性變遷。
網絡擴展解釋
“過辭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明确記載,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:
1.基本釋義
- 過辭(或作“過詞”)指不恰當的過頭話、過當的言辭,通常表示超出合理限度的表達。例如在批評或贊美時過於誇張,超出實際情形。
2.文獻出處
- 古代典籍:
- 《禮記·哀公問》:“君子言不過辭,動不過則。”,強調言行應適度。
- 清代江藩在《漢學師承記·洪榜》中提到:“曾無溢美,必有過辭。”,指評價應避免誇大。
- 近代引用:
- 羅惇曧《文學源流》批評某些學術觀點時,用“若概雲僞妄,無乃過詞”,指出全盤否定屬於極端言辭。
3.異體形式
- “過辭”與“過詞”通用,後者是前者的另一種寫法,意義完全相同。
4.使用示例
- 古典文學:宋代趙蕃詩句“扁舟過辭君,落日系高柳”,此處“過辭”可理解為辭别,但需結合語境,可能暗含謙遜或謹慎的告别态度。
- 現代語境:多用於書面語或學術讨論,如“這種評價未免過辭”,表示對誇張表述的委婉批評。
5.現代應用
- 在學術寫作或正式場合中,需注意避免“過辭”,以保持客觀性。例如,學術論文中若過度強調某觀點而未提供充分證據,可能被視為“過辭”。
“過辭”強調語言表達的適度性,古今用法一脈相承,既可用於批評他人言辭過激,也可用於自我規訓。其核心在於提醒人們言行需符合規範和實際,避免極端化表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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