誣證的意思、誣證的詳細解釋
誣證的解釋
作僞證。 範文瀾 蔡美彪 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三編第二章第三節:“﹝ 王守澄 ﹞使人誣告 宋申錫 謀立皇帝弟 漳王 李湊 , 王守澄 據誣告奏聞……親近人誣證 宋申錫 确有密謀。”
詞語分解
- 誣的解釋 誣 (誣) ū 人沒有做壞事,硬說他做了壞事;把沒有的事說成有:誣蔑。誣賴。誣陷。 筆畫數:; 部首:讠; 筆順編號:
- 證的解釋 證 (證) è 用人物、事實來表明或斷定:證明。保證。證實。作證。對證。論證。人證。物證。 憑據,幫助斷定事理的東西:證據。憑證。證書。出入證。證章。有詩為證。證券。 筆畫數:; 部首:讠; 筆順編
專業解析
"誣證"是一個漢語法律術語,指以虛構事實或僞造證據的方式對他人進行誣告陷害的行為,也包含在司法活動中作虛假證明的僞證行為。根據《現代漢語詞典》(第7版),其核心含義可分解為兩點:一是主觀故意捏造不實信息,二是該行為具有破壞司法公正的客觀危害性。
從法律文獻角度看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零五條明确将僞證行為納入刑事處罰範疇,規定在刑事訴訟中作虛假證明的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這一法條從立法層面界定了"誣證"的違法性質。而《法學大辭典》進一步區分了"誣告"與"僞證"的細微差别,前者指向司法機關虛構犯罪事實,後者特指在訴訟過程中提供虛假證言。
古代文獻《唐律疏議·鬥訟》中"誣告反坐"的立法原則,已蘊含對誣證行為的規制理念。現代法理學者多從證據真實性原則出發,認為誣證行為直接違背"以事實為依據"的司法準則,破壞司法公信力。
網絡擴展解釋
“誣證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其核心含義是作僞證,即通過捏造事實或虛假陳述來陷害他人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1.基本含義
- 誣證由“誣”(捏造事實)和“證”(證據)組成,指故意僞造證據或虛假陳述以誣陷他人。例如,在曆史案例中,誣證常被用於政治鬥争中構陷對手。
2.字詞解析
- 誣:指無中生有地陷害他人,或言語不實(如“誣賴”“誣害”)。
- 證:本指證明或證據,此處引申為通過僞造證據達成誣陷目的。
3.曆史用例
- 據《中國通史》記載,唐代宦官王守澄曾指使他人誣告宋申錫謀立漳王李湊,并利用親近之人作“誣證”,最終導緻宋申錫被構陷。
4.法律與道德後果
- 誣證行為不僅違背道德,還可能觸犯法律。例如,現代法律中的“誣告陷害罪”或“僞證罪”均對類似行為有明确處罰規定。
5.注意區分
- 誣證與誣告的區别:前者強調僞造證據的行為,後者更側重捏造罪名并控告他人。
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法律條文,可參考《中國通史》或相關法律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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