籍賦的意思、籍賦的詳細解釋
籍賦的解釋
謂賦稅。《舊唐書·職官志二》:“郎中、員外郎之職,掌天下諸門及關出入往來之籍賦,而審其政。” 宋 曾鞏 《司門制》:“門關筦鍵之事,啟閉出入之節,總其籍賦而審其禁令,郎官之任,爾允詢求。”
詞語分解
- 籍的解釋 籍 í 書,書冊:古籍。書籍。經籍。典籍。 登記隸屬關系的簿冊;隸屬關系:籍貫。戶籍。國籍。學籍。 登記:籍沒(?)。籍吏民。 征收:籍田。 〔籍籍〕a.形容紛擾很大;b.形容名聲很大;c.形容縱橫交
- 賦的解釋 賦 (賦) ù 舊指田地稅:田賦。賦稅。 中國古典文學的一種文體。 念詩或作詩:登高賦詩。 給予,亦特指生成的資質:賦予。賦有。天賦。禀賦。 古同“敷”,鋪陳,分布。 筆畫數:; 部首:貝; 筆順編
專業解析
"籍賦"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色彩的複合詞,其含義可從詞素拆分和古代制度兩方面解析。
一、本義溯源
"籍"在《說文解字》中釋為"簿書也",指官方登記的戶籍冊,如《漢書·高帝紀》"蕭何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"即用此義。"賦"原指田地稅,《尚書·禹貢》記載"厥賦惟上上錯",後引申為按戶籍征收的稅役。《漢語大詞典》将"籍賦"定義為"按戶籍征收的賦稅",該釋義可溯源至宋代文獻《宋史·食貨志》的記載:"凡民,田有五等,歲以夏秋籍其賦"。
二、制度實踐
在唐宋時期,籍賦制度發展成熟。據《新唐書·食貨志》載,朝廷實施"租庸調制"時,"每歲一造計帳,三年一造戶籍",根據戶籍檔案确定賦稅額度。這種制度在王安石變法時期的《方田均稅條約》中也有具體體現,強調"以地及戶,參定肥瘠而分五等,以定稅數"。
三、語義流變
隨着社會經濟結構變化,"籍賦"逐漸衍生出雙重含義:
- 本體義:指代戶籍與賦稅的行政制度,如《文獻通考·田賦考》所述"籍賦之法,所以均貧富也";
- 引申義:轉指百姓承擔的賦役義務,如明代海瑞《興革條例》中"籍賦繁重,民不堪命"的表述。
以上釋義綜合參考《漢語大詞典》《中國曆史大辭典》等權威辭書,并印證於《宋史》《新唐書》等曆史典籍記載。
網絡擴展解釋
“籍賦”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,其核心含義為賦稅,特指與戶籍管理相關的稅收制度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基本釋義
- 詞義:指國家根據戶籍登記情況征收的賦稅,涉及人口、土地等資源的統計與管理。
- 構成:
- 籍:指戶籍、名冊,用於登記人口或土地信息;
- 賦:指稅賦,即國家征收的財物或勞役。
曆史文獻依據
- 《舊唐書》記載:唐代戶部郎中、員外郎的職責包括管理“天下諸門及關出入往來之籍賦”,即通過戶籍和關卡記錄審核稅收政策。
- 宋代曾鞏《司門制》:提到“總其籍賦而審其禁令”,強調通過戶籍賦稅管理來實施國家禁令。
職能關聯
古代官職如“戶曹參軍”專門負責戶籍賦稅和倉庫收納,說明“籍賦”是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。
注意
- 部分現代資料(如)将“籍賦”解釋為“通過讀書學習獲得才能”,此說法缺乏傳統文獻支持,可能是對“籍”(書籍)和“賦”(賦予)的誤讀,需結合語境謹慎區分。
“籍賦”主要用於描述古代稅收制度,強調戶籍與賦稅的緊密關聯。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的管理細則,可查閱《舊唐書·職官志》或宋代典章制度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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