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方的意思、當方的詳細解釋
當方的解釋
(1).本地。《北史·西域傳·大秦》:“王三年一出觀風化,人有寃枉詣王訴訟者,當方之臣,小則讓責,大則黜退。”《水浒傳》第六十回:“小僧已知他的備細出沒去處,特地前來拜請頭領入去劫寨,剿除了他時,當坊有幸。”《西遊記》第二七回:“好 大聖 ,念動咒語,叫當坊土地、本處山神道:‘這妖精三番來戲弄我師父,這一番卻要打殺他。’” 吳組缃 《山洪》二六:“他們現在就是當方土地,你就不曉得去燒燒香?”
(2).指各方中的某一方。《周禮·秋官·大行人》“時聘以結諸侯之好” 唐 賈公彥 疏:“此謂時會之年,當方有諸侯不順服,當方諸侯來;餘方無諸侯不順之事,身不來,即大夫來聘。”
詞語分解
- 當的解釋 當 (⑩噹) ā 充任,擔任:充當。擔(乶 )當。當之無愧。 掌管,主持:當家。當權。當政。 正在那時候或那地方:當時。當代。當初。當今。當即(立即)。當年。當街。當院。 面對着:當面。當機立斷。首當
- 方的解釋 方 ā 四個角都是暗乃謀咝位蛄雒娑際侵苯撬謀咝蔚牧⑻澹骸模ㄒ喑啤胺階印保!邸 數學上指某數自乘的積:方根。平方。開方。 人的品行端正:方正。方直。 一邊或一面:方向。方面。 地區,地域:地方。
專業解析
“當方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主要具有以下含義,其解釋參考自權威漢語工具書:
-
本地;當地:
指說話人所在的地方或所指的特定區域。強調空間上的“此處”或“這一帶”。
- 來源依據: 《漢語大詞典》(上海辭書出版社,第二版)在“當”字條目下的相關義項中有所體現,指“本、此”,如“當世”、“當地”。“方”可指“地方”。組合起來即指“此地”、“本地”。
- 例句參考: “當方土地”(指本地的土地神)、“當方特産”(指本地的特産)。
-
(方言)這裡;這邊:
在部分方言中,“當方”直接用作指示代詞,指代較近的地點或方位,相當于“這裡”、“這邊”。
- 來源依據: 《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》(江蘇教育出版社)在記錄某些北方方言(如西北部分地區)時,收錄了“當方”作為指示處所的方言詞,意為“這裡”。
- 例句參考: (方言)“東西就放在當方吧。”(東西就放在這裡吧。)
“當方”的核心含義是指“本地、當地”或方言中的“這裡、這邊”。它強調了與說話者或所指對象在空間上的直接關聯性,屬于一個帶有地域指向性的詞語。在現代标準漢語中,其使用頻率不高,更多出現在特定語境(如提及本地神靈“當方土地”)或方言中。
權威參考來源:
- 《漢語大詞典》 (上海辭書出版社)
- 《現代漢語詞典》 (商務印書館) - 雖未直接收錄“當方”詞條,但其對“當”和“方”的釋義支持了“本地、此地”的理解。
- 《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》 (江蘇教育出版社)
網絡擴展解釋
“當方”一詞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,需根據語境具體區分:
一、基本釋義
-
指本地或當地
多用于古代文獻,表示某一區域或管轄範圍内的本地事務。例如:
- 《北史·西域傳·大秦》提到“當方之臣”負責處理本地糾紛。
- 《水浒傳》第六十回中“當坊有幸”也指本地(“坊”通“方”)。
-
指各方中的某一方
強調在特定情境下涉及的某一方主體。例如:
- 《周禮·秋官·大行人》的唐代注解中,“當方諸侯”特指某一方不順服的諸侯。
二、其他延伸用法
- 日語中的特殊含義
在日語中,“當方(とうほう)”表示“我方”“我們”,屬于第一人稱代稱,如例句:“不良品は當方が責任をもってお取り替えします”(次品由我方負責更換)。
注:此用法僅限于日語,中文無此含義。
三、常見混淆點
部分詞典(如)提到“當方”可形容“某方面有特長”,但此釋義缺乏權威文獻支撐,可能為誤植或現代引申義,需謹慎使用。
建議結合具體古文語境理解該詞,并注意中日語義差異。更多例證可參考《北史》《水浒傳》等古籍原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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