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奇的意思、怪奇的詳細解釋
怪奇的解釋
怪異奇特。 漢 王充 《論衡·奇怪》:“帝王之生,必有怪奇,不見於物,則效於夢矣。” 唐 林滋 《望九華山》詩:“茲山突出何怪奇,上有萬狀無凡姿。” 清 吳敏樹 《書毛西垣<黔苗竹枝詞>後》:“觀是詞者……又以謂荒裔生野,睢盱怪奇,可喜愕之态,人所希聞見,今皆若見其人,跳舞叫嘯於前。”
詞語分解
- 怪的解釋 怪 à 奇異,不平常:怪誕(離奇古怪)。怪事。怪物。怪訝。怪圈(乶 )。怪話。怪異。奇形怪狀。 驚奇:大驚小怪。怪不得。 傳說中的妖魔之類:鬼怪。妖怪。 性情乖僻或行為異樣的人:怪癖(古怪的癖好)。怪
- 奇的解釋 奇 í 特殊的,稀罕,不常見的:奇聞。奇迹。奇志。奇觀。奇妙。奇巧。奇恥大辱。 出人意料的,令人不測的:奇兵。奇計。奇襲。出奇制勝。 驚異,引以為奇:奇怪。驚奇。不足為奇。 偶 奇 ī 數目不成雙的
專業解析
"怪奇"是漢語中由"怪"與"奇"組成的複合詞,其核心含義指事物具有超乎常規、令人費解的特殊性質。根據《現代漢語詞典》(第7版,商務印書館)的定義,該詞可拆解為:"怪"指非正常狀态,包含奇異、不尋常之義;"奇"則強調罕見、出人意料。二者疊加後形成"離奇詭異且帶有神秘色彩"的語義特征。
在具體使用中,"怪奇"常被用於描述三類現象:其一指自然界中難以解釋的異常現象,如《山海經》記載的異獸形态;其二指文藝作品中的超現實表達手法,魯迅在《中國小說史略》中評價唐代傳奇時曾使用該詞概括志怪小說的創作特色;其三指人類心理層面産生的獵奇傾向,這與《漢語大詞典》(上海辭書出版社)中"反常态而引探究欲"的釋義相契合。
該詞的現代應用已擴展至多個領域:在心理學範疇指代認知偏差引發的異常感知,在文化研究領域則成為分析亞文化現象的專業術語。這種語義演化軌迹在《近代漢語詞彙學》(北京大學出版社)中有詳細考據,顯示出詞彙隨時代發展産生的學術價值。
網絡擴展解釋
“怪奇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讀音為guài qí,其核心含義為怪異奇特,多用於形容超越常規、罕見或令人費解的事物或現象。以下是具體解析:
1.基本釋義
- 定義:指事物具有非同尋常的奇特性質,既包含“怪異”(不合常理),又強調“奇特”(與衆不同)。
- 示例:
- 自然景觀:“九華山突出何怪奇,上有萬狀無凡姿”(唐代林滋詩)。
- 人物行為:“荒裔生野,睢盱怪奇”(清代吳敏樹文)。
2.出處與演變
- 古典文獻:最早見於漢代王充《論衡·奇怪》,用於描述帝王出生時的異象:“帝王之生,必有怪奇,不見於物,則效於夢矣”。
- 現代用法:逐漸擴展至文學、藝術領域,形容超現實或帶有奇幻色彩的内容(如小說、影視中的“怪奇物語”)。
3.相關詞彙
- 近義詞:奇異、離奇、詭谲、怪異。
- 反義詞:平常、普通、尋常。
- 關聯詞:與“奇怪”不同,“怪奇”更偏向書面化表達,且隱含對“奇特性”的強調。
4.使用場景
- 文學描寫:常用於詩歌、散文中渲染神秘氛圍。
- 日常表達:可形容難以解釋的現象(如“怪奇的自然現象”),或評價藝術作品的風格(如“怪奇的畫風”)。
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,可參考《論衡·奇怪》或唐代林滋《望九華山》等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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