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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處的意思、十二處的詳細解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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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處的解釋

舊譯“十二入”。佛教語。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與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六塵。謂根塵相互涉入而能産生知覺,如眼根與色塵涉入而産生眼識。《楞嚴經》卷三:“復次 阿難 ,雲何十二處,本如來藏妙真如性?” 真鑒 疏:“六根、六塵,故有十二,相教權立,言根一定在内,塵一定在外。又眼惟對色,耳唯對聲,各有方所定在。” 明 李贽 《初潭集·師友三》:“無時不夢,無刻不夢,天以春夏秋冬夢,地以山川土石夢,人以六根、六塵、十二處、十八界夢。” 呂澂 《中國佛學源流略講》第三講:“《放光》譯出後,‘事數’比較完備了,如用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等來說明。”

詞語分解

專業解析

十二處是佛教哲學中"十八界"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,指構成人類認知活動的十二種基本要素,包含六根(感官器官)與六境(感知對象)的對應組合。該概念最早見於《阿含經》,後在《大智度論》卷二十三中被系統闡釋為:"六根為内六入,六塵為外六入,總名十二入"。

從漢語構詞法分析,"處"(梵語āyatana)在佛教術語中特指"認知發生的場所",十二處即十二種認知通道。具體分為兩類:

  1. 六根處:眼處(視覺器官)、耳處(聽覺器官)、鼻處(嗅覺器官)、舌處(味覺器官)、身處(觸覺器官)、意處(思維器官)
  2. 六境處:色處(可見物)、聲處(聲音)、香處(氣味)、味處(味道)、觸處(觸感)、法處(概念現象)

根據《成唯識論》記載,這十二處構成了"心識生起的基礎條件",其中意處作為第六根,能統攝前五根獲取的信息,法處則包含抽象概念與心理活動。現代佛教學者釋正行在《佛教心理學綱要》中指出,該理論體現了佛教對人類認知機制的早期系統性研究。

從語言學角度考察,《漢語大詞典》将"十二處"列為佛教專有名詞,釋義為"眼耳鼻舌身意六根,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的合稱"。這一解釋與玄奘譯《阿毗達磨俱舍論》卷一所述"十二處攝一切法"的哲學内涵完全吻合。

網絡擴展解釋

“十二處”是佛教術語,舊譯“十二入”,用於分析人類感知與認識的形成機制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
一、基本構成

十二處包含六根(内六處)與六塵(外六處):

  1. 六根(感知器官):
    • 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()。
  2. 六塵(感知對象):
    • 色(視覺對象)、聲(聽覺)、香(嗅覺)、味(味覺)、觸(觸覺)、法(心念對象)()。

二、核心含義

三、佛教哲學意義

四、與五蘊的關系


提示:若需了解具體經典引用(如《楞嚴經》對十二處的論述),可進一步查閱佛教原典或權威釋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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