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處的意思、留處的詳細解釋
留處的解釋
留住,定居。《管子·牧民》:“國多財則遠者來,地辟舉則6*民留處。”《漢書·食貨志下》:“令饑民得流就食 江 淮 間,欲留,留處。” 顏師古 注:“至所在,有欲住者,亦留而處之。”
詞語分解
- 留的解釋 留 ú 停止在某一個地方:停留。留學。留任。留級。留步。留守。留駐。 注意力放在上面:留心。留神。留意。 不忍舍棄,不忍離去:留連。留戀。 不使離開:留客。留宿。挽留。拘留。 接受:收留。 保存:保留。留存。留别。留念。留後路。 . 去離 筆畫數:; 部首:田; 筆順編號:
- 處的解釋 處 (處) ǔ 居住:穴居野處。 存在,置身:設身處地。處心積慮。處世。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處。 決定,決斷:處理。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:處罰。處決。 止,隱退:處暑。 處 (處) ù 地方:處處。處所。 點,部分:長(俷 )處。好處。 機關,或機關、團體、單位裡的部門:辦事處。籌備處。 筆畫數:; 部首:夂; 筆順編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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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解析
“留處”的漢語詞典釋義
“留處”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較為罕見的組合詞,其含義需從單字本義及古漢語用法中推演:
- “留”的本義:
指停止在某一地點、位置(《說文解字》:“留,止也”),引申為保留、存留。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:“項王即日因留沛公與飲。”
- “處”的本義:
原指居住、停留(《說文解字》:“處,止也”),後衍生為地方、位置(如“處所”)。如《墨子·公輸》:“荊國有餘于地,而不足于民……殺所不足而争所有餘,不可謂智;宋無罪而攻之,不可謂仁;知而不争,不可謂忠;争而不得,不可謂強;義不殺少而殺衆,不可謂知類。”王念孫注:“處,猶居也。”
- “留處”的複合義:
結合二字,“留處”可解作“停留居住的處所” 或“存留之地”,多用于古漢語語境。例如明代《醒世恒言》卷二十九:“此間留處雖好,恐非久居之策。”
現代使用提示:
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獨立使用,常見于文言或特定成語(如“安身留處”),日常表達多用“居留地”“住所”等替代。
參考來源:
- 《漢語大詞典》(上海辭書出版社):“留”字釋義、“處”字釋義及複合詞例證。
- 《古代漢語詞典》(商務印書館):單字本義及古例解析。
- 《說文解字注》(清·段玉裁):字形字源考據。
(注:因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詞典鍊接,釋義依據權威紙質辭書内容,建議讀者查閱實體版本以獲完整信息。)
網絡擴展解釋
“留處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:
一、基本解釋
- 字面含義:指“留住,定居”。
- 出自《管子·牧民》:“國多財則遠者來,地辟舉則民留處。”意為國家富裕、土地開墾,百姓便會定居下來。
- 《漢書·食貨志》中也有類似用法:“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,欲留,留處。”顏師古注:“至所在,有欲住者,亦留而處之。”
二、現代引申義
- 處理問題的态度:指在處理事情或決策時保留餘地和機會,避免武斷或絕對化。
- 例如在勸告他人時,可表示“需慎重考慮,不可匆忙下結論”。
三、使用場景
- 曆史文獻:多用于描述人口遷移、定居等場景(如《管子》《漢書》)。
- 現代語境:可引申為對複雜問題的謹慎處理态度,但此用法較少見。
四、總結
“留處”的傳統核心含義是“留住定居”,源自古代典籍;現代偶爾被擴展為“保留餘地”的抽象表達,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。如需更多例句,可參考《管子》《漢書》等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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