訛文的意思、訛文的詳細解釋
訛文的解釋
亦作“譌文”。訛誤的文字。《新唐書·儒學傳序》:“ 文宗 定‘五經’,鑱之石, 張參 等是正訛文,寥寥一二可紀。” 宋 王應麟 《困學紀聞·孟子》:“ 文宗 時是正訛文,乃 玄度 ( 唐玄度 ),非 參 也。” 清 黃紹箕 《<墨子間诂>跋》:“推篆籀隸楷之遷變,以刊正譌文。” 胡樸安 《古書校讀法·底本互勘》:“夫古今載籍……其已鏤版也,則互相翻刻,訛文、奪字,久已莫可究詰矣。”
詞語分解
- 訛的解釋 訛 (訛) é 錯誤:訛字。訛誤(文字、記載錯誤)。訛謬。訛傳(俷 )。以訛傳訛。 敲詐,假借某種理由向人強迫索取財物或其他權利:訛詐。 謠言:訛言(a.詐僞的話,謠言;b.胡言亂語)。 感化,變化:
- 文的解釋 文 é 事物錯綜所造成的紋理或形象:燦若文錦。 刺畫花紋:文身。 記錄語言的符號:文字。文盲。以文害辭。 用文字記下來以及與之有關的:文憑。文藝。文體。文典。文苑。文獻(指有曆史價值和參考價值的圖書資
專業解析
“訛文”是漢語校勘學中的重要術語,指文獻在傳抄、刊刻過程中因字形相似、音近或傳寫疏忽而産生的文字錯誤。這一概念最早見于《呂氏春秋·察傳》,其中提到“夫傳言不可以不察,數傳而白為黑,黑為白”,揭示了文字訛變的普遍性。
從學術角度分析,訛文可分為三類:
- 形近緻訛:如《淮南子·本經》中“天雨粟”誤作“天雨栗”,因“粟”與“栗”篆書形近而訛
- 音近緻訛:敦煌寫本《王梵志詩》中“爺娘”誤作“耶娘”,屬唐代同音替代現象
- 臆改緻訛:如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“力能扛鼎”曾被誤改為“力能舉鼎”,系後世抄寫者主觀臆改所緻
校勘學家陳垣在《校勘學釋例》中提出“校勘四法”(對校、本校、他校、理校),其中“理校法”專門用于考辨無版本依據的訛文。現代學者如王念孫、段玉裁等,均通過精研訛文規律,在古籍整理領域取得突破性成果。
網絡擴展解釋
“訛文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主要有兩層含義,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:
一、基本解釋
-
訛誤的文字
- 指文獻、典籍中因傳抄、刻印或篡改導緻的錯誤文字。例如《新唐書·儒學傳序》提到張參等人校正“訛文”,宋代王應麟的《困學紀聞》也提及這一用法。該含義多見于古籍校勘領域,如清代學者胡樸安曾用“訛文”描述古籍中的文字錯誤。
-
篡改或僞造文字的行為
- 作為成語使用時,指故意篡改文書、捏造事實的行為。例如古代可能涉及僞造官方文書,現代可引申為商業欺詐或學術不端。
二、字義拆解
- 訛(é):本義為“錯誤”,引申為“篡改”“訛詐”。如“以訛傳訛”中的“訛”即表錯誤,“訛人”則指欺詐。
- 文(wén):指文字、文書或文化,如“文獻”“文章”等。
三、使用場景
- 學術領域:描述古籍中的文字校勘問題,如“校正訛文”。
- 社會批評:用于指責捏造事實、僞造文件等不誠信行為。
四、古籍例證
《新唐書》記載唐文宗時期校正經書“訛文”,清代黃紹箕提到“刊正譌文”,均指向文字錯誤的含義。
“訛文”既可指具體的文字錯誤,也可指篡改行為,需結合上下文區分。如需深入研究,可參考《困學紀聞》《新唐書》等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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